【内审实务】农村商业银行借名贷款审计及风险防控

借名贷款是县域农村商业银行长期以来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问题,是农村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形成的重要原因,内部审计及时揭示借名贷款,促进农商行采取措施保全信贷资产,对农商行稳健经营具有重要意义。

借名贷款是指实际需求贷款的人因为各种原因,不能通过正常程序在农村商业银行取得贷款而采取他人名义在银行获取违规贷款。农商行常见的借名贷款有两种情况:一是贷款由借款人本人办理,借款人获取贷款资金后交与他人使用,借款人知情。二是贷款非借款人本人办理,由实际用款人以借款人名义办理。

借名贷款普遍具有下列特征:由个别信贷人员集中发放;实际用款人与信贷人员存在密切关系;普遍系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名义借款人与实际用款人具有较亲密的社会关系,普遍是亲戚、朋友、乡邻等;实际用款人通常是贷款担保方;贷款通常集中支付利息;贷款本金或利息集中逾期;贷款的联系电话或联系地址通常相同。

借名贷款的风险。一是借名贷款的借款人与资金使用人分离,形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贷款到期后实际用款人往往以自己不是贷款借款人而推卸还款责任,名义借款人以自己非贷款资金使用人为由也不愿承担还款责任,从而导致信贷资产难以清收,形成不良资产。二是借名贷款普遍系多人帮一人贷款,笔数多、金额大,通常会超越实际用款人的偿还能力,贷款损失率较高。三是贷款风险持续增加,部分借名贷款到期后,信贷人员为压降不良贷款,采取以贷转贷、以贷收息的方式压降不良贷款,致使贷款风险进一步增大。

借名贷款审计难点。一是隐蔽性较强。二是欺骗性强。三是潜伏性强。四是信贷人员掩盖。五是规避审计方式多样。六是农商行内部审计手段有限。七是借名贷款获取证据难。

建立大数据模型,按月对新增贷款进行全覆盖审计。一是分析贷款资金流向。借名贷款因实际用款人非借款人,贷款发放至借款人账户后,通常会通过转账方式转至实际用款人账户,借款人账户无余额。二是对资金流向疑点数据贷款资料进行现场核实,结合网点监控录相核实借款办理人是否本人,如是借款人本人,应进一步核实贷款资金是否存入他人(实际用款人)账户。三是关注保证人、抵押人非借款人的保证、抵押类贷款,加强资金流向追踪,判断贷款有无借名可能性。

建立大数据模型,按季对存量贷款进行审计。一是分析还息资金来源。部分借名贷款的结息资金来源于实际用款人账户,转入的资金金额与结息金额相近,转入资金的频率与结息频率一致。二是现场核实疑点数据贷款资料,结合网点监控录像核实结付利息人或现金存款人是否借款人,如不是借款人则系借名贷款。

建立大数据模型,按年对网点贷款质量进行分析。建立“网点贷款质量趋势、网点不良贷款占比及排名、信贷人员不良贷款占比及排名、网点贷款结构分析(信用、保证、抵质押)、网点不良贷款结构”等多维度模型,分析农商行网点及信贷人员不良贷款结构和占比,对小额信用不良贷款笔数较多、金额较大、占比较高的网点,实施贷款本息与借款人见面核对。

根据掌握的疑点证据开展延伸审计。一是进一步核查贷款资料,寻找其中的共同点和疑点。二是到借款人居住地、经营地进行外调,与借款人见面,掌握贷款的使用情况,判断是否为借名贷款。三是根据掌握的情况和证据,约谈网点负责人和信贷人员,确认借名贷款。

督促制定风险处置措施,化解借名贷款风险。借名贷款系经办网点贷后管理不到位,致使贷款资金被借款人转移用途而形成的高风险贷款。审计发现后应向农商行管理层报告,并向农商行信贷管理部门及网点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和网点采取处置措施,有效化解风险。

加强风险处置,“管”住存量。对已形成的借名贷款,农商行要落实责任网点和人员,逐户研究处置措施和方案,逐步化解存量借名贷款。对实际用款人及名义借款人态度积极、有能力还款的,即时予以收回;对实际用款人生产经营正常、符合信贷政策及贷款条件的,应由实际用款人重新办理贷款手续并落实有效担保;对无还款意愿或偿还能力不足的,应依法强制清收,保全农商银行信贷资产。

加强内外宣传,营造合规氛围。一方面应向社会公众特别是农村地区民众宣讲贷款谁贷谁还的责任、帮人贷款的危害,逐步引导其主动拒绝帮人贷款,有效防止借名贷款发生;另一方面通过内网平台警示宣传、网点LED播放等多种方式强化农商行内部的借名贷款宣传,切实提升员工对借名、假冒名贷款严重后果的认识,进一步规范贷款操作行为,促进合规文化建设。

加强协调联动,筑牢风险防线。农商行银行信贷审查部门应对贷前调查内容的全面性、完整性及结果的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借名贷款的可能性。网点柜面人员发现客户帮他人还息时,应了解原因,判断是否存在借名贷款的情况,并向管户客户经理反馈。审计部门发现借名贷款疑点线索时,应及时与网点负责人和客户经理沟通,促使采取措施缓释风险,共同守好风险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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