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住建局关于人社部门暂时停办医保社保涉及我局部分工作调整的通告
2021年11月12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成都市税务局发布《关于因上线全省医疗保障一体化大数据平台暂时停办医保社保有关业务的通告》明确:“2021年11月15日18:00时起,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以下统称“医疗保险”)及部分社会保险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具体恢复业务办理时间及经办渠道另行告知”。
因购房人在办理购房资格预审码申诉、购房资格审核、合同备案审核等业务时,我局需通过数据共享方式获取购房人的医保社保相关信息进行审核。鉴于医疗保险及部分社会保险具体业务共享数据的时间尚未确定,为妥善处理在此期间相关业务办理工作,经我局研究,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姓名XX(身份证号:XXX),系我单位工作人员,在我单位位于(XX区XXX街XX号)的办公地点连续稳定工作至今。该员工连续医保社保缴纳开始时间为XX年XX月。
(此证明仅用于该工作人员购买住房进行限购审查,有效期至该工作人员报名项目购房资格名单公示时止)
本人姓名:XX(身份证号:XXX),在位于(XX区XXX街XX号)的办公地点连续稳定就业至今。本人连续医保社保缴纳开始时间为XX年XX月,如承诺失实,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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