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取得驾驶证还醉驾,车辆也没有年检, 确认过眼神,你最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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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车辆逾期未年检,这条条都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然而有人一次就触犯了这三条交通违法行为。

4月9日晚11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时,小壕兔中队民警在榆阳区孟家湾乡恍惚兔村,查获男子高某无证酒后驾驶无户长安牌小型面包车的违法行为,经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高某血样中乙醇浓度为242.4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办案民警经过询问得知,4月9日22时许,高某因与妻子吵架,一个人在恍惚兔村喝闷酒,先喝了白酒,后又喝了啤酒。自己明知道酒后不能开车,无证也不能开车,但他还是抱着侥幸心理,觉得农村道路不会遇见交警。于是喝完酒后,就驾驶无户长安牌小型面包车回家,结果被三大队民警查获。三秦都市报记者了解,,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之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高某将会受到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并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珍惜自己的宝贵生命,不要辜负亲人的期盼,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提高思想认识,不抱侥幸心理,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 洞察榆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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