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购、退购!瓯江口新城瓯江湾、瓯江世纪,一大批退购房源入市!
根据《温州市住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的通知》(温住建发〔2016〕252号)、《温州市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管理办法》(温房字〔2010〕44号)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局受温州新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江湾云筑、江湾雅筑项目共计25套房列入统一销售房源组织集中公开销售工作。
本次公开销售采用线上公证摇号、线下依次选房方式,我局受温州新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相关文件组织实施此次商品房集中公开销售工作,商品房的销售方仍为温州新城鸿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1)申购人名单公示:凡成功办理申购意向登记并报名成功的人员名单,将于浙江省温州市华东公证处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4日-2021年11月25日。
(2)线上公证摇号:2021年11月26日上午9:00,在浙江省温州华东公证处(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275号)进行公证摇号,现场全程录像,以备查询。(申购人可通过“新城浙江”微信公众号,点击“线上看房”,选择“线上摇号直播”,观看现场直播摇号)。公证摇号将采用“组式”方式进行,每次摇出1人,1人为一组。申购人的摇号结果顺序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申购人签署报名确认单时确认的手机号码上。
(3)线上公证摇号结果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1月27日-2021年11月29日,摇号结果将公示在浙江省温州华东公证处微信公众号。
(4)现场选房:2021年11月30日9:30,选房地址为温州市鹿城区府前街275号(浙江省温州华东公证处),申购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不少于15万银行储蓄卡到达现场。根据线上公证摇号产生的认购顺序号,申购人依次现场选房认购,若申购人未到场的视同于申购人自动放弃申购资格,申购人选房按秩序入场,每次只允许1人进场,本次摇号产生的申购人只能认购一套房源,当申购人现场确定房源后,申购人即开始办理认购手续,现场录入商品房网上销售系统《认购定位单》,并刷15万作为购房款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客户未按约定的开始选房时间到达指定现场的,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6)若因申购人原因导致定金未作为购房款转入相应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则认购无效。
2.报名、公证摇号实行实名制。购房申请人(即现场报名者,下同)的姓名、身份证号从报名、认购到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保持一致(按政策可增减名除外)。现场报名者务必保持联系电话的畅通。
(1)购房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与实际证件不符的;
(2)报名截止时间前没有完成验资的、或验资金额低于15万的。
(1)成功认购之日起1个月内无法履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且无法履行支付购房款余额的;
(注意事项:无效认购的,房开将没收该购房申请人缴纳的购房保证金)
二、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温瓯集房售许字2020第005号、006号,温房售许字2020第104号、124号,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WZFG.COM)上的销售方案,但销售方式、价格、付款方式等以本次公示的内容为准。
二、本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温房售许字2021第038号、049号、067号,项目基本情况详见温州市商品房网上销售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WZFG.COM)上的销售方案,但销售方式、价格、付款方式等以本次公示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