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驾驶证“实习期满学习考试”业务办理流程

办事依据::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实习期结束后30日内应当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考试,并接受不少于半小时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业务对象:新取得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

所需资料:

1、驾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驾驶证原件

办事地点:交警支队办公大院综合楼二楼

办事流程:1、考试股办公室1号窗打印受理凭证;2、到考试股科目(1)(2)(3)预约室5号窗预约考试;3、到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常识学习室(2)参加学习;4、到考试股科目(1)(4)考试室考试;4、考试合格带成绩单和所携带资料到考试股办公室打证处打证。

办事时限:手续齐全的受理当天完成,考试合格后实习期结束。

咨询电话:0668-280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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