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没门
风和日丽的一天或相约几个朋友
一起自驾赏春、踏青
或拿起相机
拍下满园春色在这个四处
都充满春色的城市里
有的人却显得不那么合群
3月26日午时
宁国大队河沥溪中队查获一起报废车辆
可驾驶人却多次强行冲卡意图逃避民警检查
当天中午,河沥溪中队接交通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车牌号为皖PAN**3号的轻型普通货车涉嫌逾期未报废,该车辆从汪溪方向往河沥溪方向行驶。接到指令后,河沥溪中队快速组织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在拦截过程中,执勤民警多次要求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但驾驶人不仅不配合同时多次冲卡逃避执勤民警的检查,执勤交通驾车立刻对其进行围堵,最终,在河沥溪安置区内将其成功拦截。经初步核查,该车为逾期未报废车辆,该车及驾驶人将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车都报废了
居然还敢上路行驶
还不配合民警执勤检查
那么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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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春光明媚晴空万里,违法上路的事,咱就千万别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