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报废车辆上路 没门

风和日丽的一天或相约几个朋友

一起自驾赏春、踏青

或拿起相机

拍下满园春色在这个四处

都充满春色的城市里

有的人却显得不那么合群

3月26日午时

宁国大队河沥溪中队查获一起报废车辆

可驾驶人却多次强行冲卡意图逃避民警检查

当天中午,河沥溪中队接交通指挥中心指令称:一辆车牌号为皖PAN**3号的轻型普通货车涉嫌逾期未报废,该车辆从汪溪方向往河沥溪方向行驶。接到指令后,河沥溪中队快速组织警力,对该车进行拦截。在拦截过程中,执勤民警多次要求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但驾驶人不仅不配合同时多次冲卡逃避执勤民警的检查,执勤交通驾车立刻对其进行围堵,最终,在河沥溪安置区内将其成功拦截。经初步核查,该车为逾期未报废车辆,该车及驾驶人将做进一步的调查处理。

车都报废了

居然还敢上路行驶

还不配合民警执勤检查

那么

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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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条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春光明媚晴空万里,违法上路的事,咱就千万别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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