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起,驾驶证“买分卖分”禁止!新的驾照扣分规定将实施!
3月1日后,借驾照销分这事彻底成为历史,再也没有人能找你借驾照销分了!
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对于一些莽撞的司机来说,一年12分可能都不够扣,甚至还要去买分。不过,这个漏洞马上就要被堵上了!
从3月1日起,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按规定,驾驶本在一个记分周期内如果被处罚记分超过12分,交通管理部门将扣留其驾驶本。驾驶人必须接受强制学习,重新考试合格后,发还驾照。
现在有很多车主为了避免重新考试带来的麻烦,便花钱“买分”或者用他人的驾驶证或通过中介“代扣分”,因此也出现了黄牛高价“倒卖”积分的现象。
交通管理部门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电子眼记分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然后才能处理。
3月1日前,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记分,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一直以来交通管理部门都在严厉打击和遏制低价“进分”,高价“卖分”违法行为。
比如每位车主去窗口处理违规时,都要在窗口拍一张本人与驾驶证在一起的照片,确认违法行为系本人亲自处理,而不是由人代处理的。
对于非车主来处理违规行为的,民警按惯例要进行盘问:其与车主的关系,为什么会开这辆车。同时告知处理人“若代人处罚,事后查证违法人不是你,这项违法行为将继续被视作未处理”。
为打击买卖分行为3月1日起实施新的扣分政策
也就是要处理交通违法,就得先实名注册,而最关键的一点就是需要绑定对应车辆。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实名注册只允许绑定1辆非本人机动车,而且绑定机动车的车主必须是互联网服务平台已注册用户。
通过“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实名注册允许绑定3辆(含)以下非本人机动车,累积不超过5辆。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辆机动车最多只能绑定3个用户。绑定过程中,需要提供绑定机动车信息以及与车主的关系。同时还需要上传本人手持身份证、车主手持待绑定机动车行驶证及车主身份证证明、上述两者同框的照片。
审核通过会有短信或交管12123手机app通知车主,不通过而且是提供虚假信息的将直接加入黑名单,再也无法通过互联网申请绑定非本人机动车。
另外如果你是通过交警大队、车管所窗口注册绑定,本人只需身份证原件及填写申请表。
绑定非本人机动车的,还需要被绑定车辆的车主身份证明以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交警表示,为避免届时无法通过自助渠道办理交通违法业务,特别是处理非本人名下机动车交通违法业务,请广大车主尽快通过“交通管理综合服务平台”注册并将相关办理的车辆信息进行绑定。
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影响,就是尽量不要再借车给别人了,因为现在不但一辆车只能绑三本驾照,一个人最多只能累计绑5辆非自己名下的车,如果你借车给朋友出了违章,很可能他已经给别人绑过,用完了5次机会,爱莫能助,所有的扣分都只能你自己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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