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驾驶证期满换证
驾驶证期满换证
设立依据:
办理主体:
车管所
受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材料: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背景为白色的彩色照片2张。
办理程序:
无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新计价费【2005】450号
办理地点: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车管所窗口
联系电话:
0909-5329739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909-7700031
0909-5329707(服务中心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