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驾驶证期满换证

驾驶证期满换证

     

设立依据:

办理主体:

车管所

受理条件: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

申请材料:

申请时应当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1、机动车驾驶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驾驶证;

3、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的证明。

4、背景为白色的彩色照片2张。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

即办件

收费标准及依据:

新计价费【2005】450号

办理地点:

精河县行政服务中心车管所窗口

联系电话:

0909-5329739

监督电话:

监督电话:

0909-7700031

0909-5329707(服务中心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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