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放出大招,北京老破小真的要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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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传说北京以后要没有拆迁了,未来也不会再有拆迁暴富的事情发生了?但以“房屋安置方式”为主的搬迁,可能也是变相的少赔钱。但其实本次影响最大的,就可能是北京的老破小,很多人买的时候想着拆迁。现在即便是能幸运的…

哈喽大家好,我是血拼哥。

几年北京拆迁户李旭,一夜暴富后挥霍又重归窘境的故事,令人深思。

那么,传说北京以后要没有拆迁了,未来也不会再有拆迁暴富的事情发生了?

现在住老破小住平房的这些人,以后再也没有大量暴发的暴富的机会了吗?

对于已经买了北京市老破小的人来说,以后也不会拆了吗?

这新规到底是咋回事呢?血拼哥今天就给大家扒一扒!

区政府应在征收前期拟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包括房屋补偿安置范围、安置对象、安置方式和标准、安置奖励情形及标准、安置房坐落等并随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一并进行公告,公告时间30日。

《办法》调整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计算办法,按照项目所在区片住宅类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地面单价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比例由各区政府制定。

规定了补助和奖励费用的主要科目和总额上限,解决全市“补助奖励科目”不统一的问题。

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可以选择房屋安置或货币补偿方式,有条件的地区也可以选择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方式;

不符合房屋安置对象认定条件的,应当实行货币补偿方式。强化以房屋安置方式为主,做到安置房先行,安置房源一般应为具备入住条件的现房,安置房源为期房的,尽量缩短安置周期。

这里值得关注的重点是,新规明确,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给予补偿,严格控制宅基地面积补偿标准,本着“限高、扩中、托底”的原则,确定安置房安置面积。

哪些人可以被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办法》明确了四种可以认定的情形和五种不予认定的情形。合法宅基地使用权人、户籍在本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籍在本村且在本址长期居住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户籍在本村,由于正在服兵役、上学、服刑的原因户籍迁出的人员等可被认定为房屋安置对象。

户籍在本村但本村无宅基地房屋的空挂户人员,重复享受本市搬迁补偿安置政策的人员,享受过保障性住房且未退出的人员等则是不予认定的。

简单的说,新规是利好咱普通老百姓的。

最最最重要的一点,拿到的补偿款可能变多了!

以前是按照将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房屋重置成新的均价)×户均安置面积÷户均宅基地面积来算的。

实际上这样的补偿是滞后的,现在按照项目所在区片住宅类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地面单价。

就是土地卖给开发商多少钱,普通要“搬迁”的老百姓能根据区域规定的比例拿到多少钱。

这样的好处很明显,避免居民把“补偿款”花掉,直接换房也省事。

同时,如果真的直接用“货币补偿”,再添钱买房,大多数居民承担不起北京的房价。

所以“用地换房”能让“搬迁”的居民更划算的有家住。

更有利的是,居民在“搬迁”的过程中,享有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多了。

从一开始补偿方案公告开始,农民在征地过程中的话语权就在加强。

但以“房屋安置方式”为主的搬迁,可能也是变相的少赔钱。

随着新规的实行,可能再近郊的农村地区,会出现这一幕:

出现谁先同意就搬谁,谁给的价低就搬谁,有几家不同意就延后……

未来,“搬迁"会越来越正规,也有可能卷起来,补偿款就开始被有序限制了。

其实也能防止补偿款大量的流入楼市,造成北京房价的波动。

过去这些年拿到补偿款后买好几套房的人不在少数。

而北京历年来房价的波动,和大量的”拆迁户“入场有关,

好在有序高效的”搬迁“,也能推出更多的优质地块。

但其实本次影响最大的,就可能是北京的老破小,很多人买的时候想着拆迁。

贷款困难,超过20年楼龄,很难带满30年,流通性是个问题。

未来北京搬迁成本原来越来高,用更温和的通过房屋安置的方式,减少直接通过货币补偿创造千万富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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