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亿元,赣县这块地终止交易后重新出让!

竞得地块新建商品住宅项目用地应集中配建不少于计容总建筑面积10%的人才住房(包含无偿配建1所9班幼儿园,用地面积不少于2430㎡,产权归赣县区人民政府,幼儿园建设标准按《江西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标准》执行)。人才住房户型原则上以中小户型为主,具体可根据其物业类型、区位、档次等进行相应调整,人才住房朝向、位置应满足日照,采光通风等要求,原则上应为南北朝向。与住宅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首期建筑同步交付使用,建成后整栋或整单元无偿移交人才住房运营平台;3、竞得地块建设单位须无偿配建附图所示社会公共道路,面积为14648.83㎡,施工前须报方案、施工图至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建设单位须无偿配建城市公共绿地共4062.28㎡,公共绿地工程造价≥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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