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买分卖分”违法人员被严惩
来源:梅州交警
对于一些漠视交通法规、以个人求快、莽撞开车的驾驶人来说,12分根本不够扣;对于一些有驾驶证、却没有车的人来说,以为代扣分无所谓还有一笔钱入袋,“何乐而不为”?于是,基于这种情况,就催生了驾驶证买分卖分的勾当,中介也看到了其中的苗头,充当起桥梁,赚取中介费。殊不知,这可不是件小事……
近日,,,认真梳理相关数据和信息,排查出一批有买分卖分违法嫌疑的线索,通报给相关辖区交警部门开展调查。。
,同时,,以“提供虚假证言”予以处罚,、钟某、李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贰佰元,并没收其违法所得。
近期,交警部门在工作中发现,郭某(男、37岁、兴田街道办人)、潘某金(男、20岁、兴田街道办人)存在非法买卖驾驶证分值嫌疑。对此,办案民警于2018年5月7日将郭某、,经查,郭某的驾驶证以多次卖分的形式通过潘某金介绍获取费用,代处理他人的车辆违法行为,现郭某、潘某金对提供虚假证言买卖驾驶证分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钟某,在买分卖分过程中充当中介者,听说介绍“生意”有钱收入,而且还不用投资,只需电话就可操作。于是,出于可赚钱这个目的,就主动联系买家和卖家,成交一次可获得收入100元。本以为妥妥的,却没想到因此被抓,当事人钟某说:“走到了这里我就知道错了。”
李某,22岁,卖分者,在去年6月底看到路边小广告,财迷心窍,觉得自己有驾驶证不用开车,不如帮人扣分还可以赚一笔钱,就主动拨打了小广告上面的号码,于6月份扣11分获利2000元,于10月份扣12分获利2200元。和钟某相似的是,当事人都以为这是小事,到了拘留所才知道自己越线了。
根据第六十条第二项之规定,、潘某金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罚款贰佰元。根据第十一条之规定,追缴违法嫌疑人郭某、潘某金的非法所得费用人民币贰仟贰佰元。经统计,5月7日至8日,交警部门共查获“买分卖分”违法人员6人。
买卖驾照分行为双方都涉嫌违法,妨碍了正常执法,一旦查实或将面临行政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为进一步打击买卖驾驶证分行为,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便民服务措施,对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系统绑定所有的3辆车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销分,或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自助处理将不予受理,系统将暂停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与此同时,因为驾照分扣除是有记录的,卖分给别人,系统就会默认驾照所有人是违法处理人,花钱买分的人如果还有肇事逃逸等行为,卖分人有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