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首例:男子无证醉驾共享汽车致人受伤!到底谁来担责?
大家都知道,现在共享这个事儿特火!共享单车已经满大街跑了,共享汽车也在济南蓬勃兴起,不少小伙伴们都已经尝过鲜了。
但在享受共享带来地便利时,不可避免的带了一些棘手的问题:比如,如果驾驶共享汽车出了事故,到底由谁来担责?
上图无关,济南就发生了
首例无证醉驾共享单车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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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在棋盘小区3区5号楼北侧的道路上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历下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发现,该事故并非普通的伤人事故,而是由一位无证、醉酒的驾驶人驾驶共享汽车造成的伤人事故。
当天下午15时35分左右,济南市历下区交警大队接到报警,称棋盘街小区3区北侧道路公厕附近发生一起小轿车与行人发生剐蹭造成行人轻微受伤的交通事故,请求出警处置。
历下交警大队千佛山中队民警张帅赶到事故现场后,发现肇事车辆是一辆共享汽车,被撞行人胳膊和腿部擦伤。
在向共享汽车驾驶人焦某询问事故发生的经过时,民警发现焦某散发较大酒气,怀疑焦某酒后驾车。经过对焦某酒精呼气检测,结果显示酒精含量达234 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标准。
民警依法暂扣其驾驶的共享汽车,对其进行抽血检测,并将焦某带回大队事故中队做进一步处理。
经询问,肇事驾驶人焦某说共享汽车登录济南后,就用自己手机下载了租车软件,因为本人没有驾驶证便用妻子的驾驶证注册了账号。
事故发生前他和朋友饮酒后途经银座商城西门广场,看到广场停放了数辆共享汽车,出于好奇和显摆的心理,便使用租车软件将车辆打开载着朋友将车辆开走,没想到只行驶了三百余米的距离就发生了事故。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经鉴定,焦某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220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焦某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租赁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担责?
“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损害,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都应承担责任,即使保险公司能够对损害作出经济赔偿,但是上述的法律责任如何分配仍是问题。
所谓共享汽车事故主要有三种类型,一种是租车驾驶员无责,,共享汽车平台公司的工作人员将负责后续跟进及理赔工作;一种是租车驾驶员有一定责任,那么其需要承担部分赔偿;还有一种是租车驾驶员全责,那么其就要承担全部赔偿。
由于分时租赁汽车具有随取随用随还的特性,在这场“接力”租赁汽车过程中如果出现事故就很难判定责任。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共享汽车是否具有路权、责任的划分、乘客人身财产及时间的损失等,这些都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但据了解,一般情况下共享汽车出租方都有“不计免赔”选项,费用在2-10元不等,对于新手用户,为了安全起见,建议大家购买,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减少自己不必要的损失。
近日,交通运输部、,指出为促进新形势下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健康发展,鼓励汽车分时租赁新业态发展,对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要求,这为共享汽车行业发展带来更多期待。希望指导意见的出台有利于共享汽车规范发展。
来源:济南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