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称被公交车强“别”  逆行一百余米  到底谁对谁错?


今天,柳州驾驶人蓝先生发布了一段行车记录仪视频,称自己在驾车过程中被公交车强“别”,导致其所驾驶的车辆迫不得已在对向车道逆行了一百余米,让大家来“评评理”!



了解情况后,柳州交警根据现场视频及当事人提供的信息,利用智能交通系统查看了事情发生的全过程。


当晚,蓝先生驾驶的小轿车由西往东通行柳州市二桥(河东大桥)中段时,车辆一直在靠道路中心线机动车车道通行。行驶过程中,小轿车右侧机动车道的一辆公交车打着转向灯,试图向左变更车道,小轿车因继续直行受到影响,最终被“挤”到对向车道通行。在过桥后,小轿车还在前方公交车站路段停车,下车找公交车司机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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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轿车:

1、因为二桥由西向东方向在上桥后,两股机动车道车道将并成一股机动车道通行。


在公交车并道过程中,小车为了避免自己的通行受到阻碍,跨越道路中心实线“逆行”超车以达到继续行驶的目的,太过莽撞!


2、城市公交专用道与公交站停靠点以及进出站路段都是为公交车专用设置的,不允许其他车辆停靠和长时间的占道行驶,小轿车驾驶人在公交站内停车,与公交驾驶人理论,这也是不正确的,也极易发生危险。


小轿车驾驶人以上这些行为已经涉嫌交通违法,也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关于公交车:

机动车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变更车道的以及车流汇聚需交替通行的时候,除了要提前打好转向灯,还要注意观察周边交通情况,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不应强行进行车辆并道


通过本次事件,柳州交警也对广大驾驶人做出提醒:驾驶车辆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同时也应做到主动礼让,文明驾驶,不开堵气车、英雄车,确保安全驾驶、平安出行。


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


(责任编辑/莫小华  文/韦晓冰  图/何雯雯  整理/黄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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