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限户籍】2017年鞍山特岗教师招聘360人公告

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通知》(辽教发〔2011〕322号)及《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辽宁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工作方案〉的通知》(辽教发〔2017〕42号)、《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对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计划名额批复的通知》(辽教函〔2017〕476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以下简称“特岗计划”)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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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5日19:00鞍山市特岗教师招聘360人公告解读及备考指导点击进入点击查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2.;

3.热爱教育事业;

4.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9月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报名者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并符合应聘岗位具体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和已经纳入辽宁省“特岗计划”的教师均不可报考。

(二)具体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鞍山市2017年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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