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日|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交通肇事逃逸:这位“胆儿肥”的驾驶人被刑事拘留
2018年4月15日20时50分许,驾驶人焦某某酒后无证驾驶豫QML926号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至西平大道与凤鸣路交叉口时,与由南向北行驶至此的夏某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夏夏某某当场死亡,二轮电动车上四岁女童李某某重伤的重大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焦某某驾车逃逸,行驶到107国道一化路口又与正常行驶的一辆出租车相撞后,焦某某弃车再次逃逸。接到报警后,西平交警迅速出击,迅速破获这起肇事逃逸案,犯罪嫌疑人焦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无证驾驶、闯红灯、交通肇事逃逸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目前已被西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交警提醒: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公安机关严厉打击道路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将依法对交通肇事逃逸驾驶人追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